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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認證标準(專業補充标準2020年修訂)
2022-04-13 12:20 何嘯峰 

專業補充标準

專業必須滿足相應的專業補充标準。專業補充标準規定了相應專業在課程體系、師資隊伍和支持條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機械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專業名稱中包含機械、材料成型、過程裝備、車輛等機械類專業。

1.課程體系

自然科學類課程應包含物理、化學(或生命科學)等知識領域。

工程基礎類課程應包含工程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熱流體、電工電子、工程材料等知識領域。

實踐環節包括工程訓練、課程實驗、課程設計、企業實習、科技創新等。畢業設計(論文)以工程設計為主。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主幹課程教學的教師,應具有企業工作經驗或從事過工程設計和研究的工程背景,了解本專業領域科學和技術的最新發展。


計算機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計算機類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支持學生掌握計算與計算系統抽象以及自動計算特征相關的基本知識,包括離散結構、程序設計、數據結構、計算機算法、計算機組成、操作系統、計算機網絡、軟件開發過程、數據管理與應用等領域的核心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關基本技術和方法,培養學生計算思維、基本算法、程序設計和系統能力,并能運用這些知識設計、實現或者部署複雜計算系統。

必須保證學生受到足夠的訓練,包括課程作業與專業實踐環節。專業課程,特别是基礎類課程必須有數量和難度與培養學生解決複雜工程問題能力相适應的作業。專業實踐環節至少應包含:

1)兩個基于多門課程綜合、具有一定規模的系統設計與開發。

2)畢業設計(論文)(至少占總學分的8%,或不少于14周)選題需有明确的應用背景,一般要求有系統實現。

2.師資隊伍

大部分授課教師在其學習經曆中至少有一個階段是計算機類專業學曆。

化工與制藥類、生物工程類及相關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化工與制藥類、生物工程類以及應用化學、生物技術、生物信息學、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海洋油氣工程等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能夠運用數學(含高等數學、線性代數等)、自然科學(含化學、物理、生物等)、工程科學原理(含信息、機械、控制)和實驗手段,表達和分析化學、物理和生物過程中的複雜工程問題;能夠研究、模拟和設計化學、物理和生物過程,具有系統優化的知識和能力;能夠理解和分析在化學、物理和生物過程中存在的HSE風險和危害,了解現代企業HSE管理體系。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80%以上的教師應有至少6個月以上的企業工程實踐經曆。講授安全、環保、工程設計等課程的教師應該具有與之相關的工程實踐經驗。

水利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授予工學學位的水利類專業以及農業工程類的農業水利工程專業。

1.課程體系

1)符合工程邏輯,涵蓋解決水利勘測、規劃、設計、實施、管理、維護等全周期、全流程過程中複雜工程問題的知識、能力和素質培養,使學生能夠考慮各種制約因素下解決工程技術問題。

2)具有生态、環境的基礎知識和水利工程生态、環境的專門知識,能分析、評價水利複雜工程問題解決方案對生态、環境的影響,并能考慮生态、環境的制約因素。

3)工程實踐各環節注重工程能力的培養:

課程實驗應有綜合實驗項目;

實習應包含對水利工程問題複雜性的了解;

課程設計不少于4個,其中專業類課程設計不少于2;

做畢業論文的學生,至少有一門專業類課程設計能使他得到解決複雜工程問題的訓練;

畢業設計/論文的時間不少于12周,應包括對所涉及的經濟決策、生态環境影響的理解與評價。

2.師資隊伍

140%以上承擔專業基礎類、專業類課程教學的教師應具有高級職稱;聘請企業或行業專家為兼職教師應承擔培養方案中一定的教學任務。

2)專業類課程教師一般至少有一個本專業領域的學曆,主講教師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領域的科研方向與經曆。

385%以上專業類課程教師具有本專業領域工程實踐的經曆,15%以上具有在水利企事業單位或相近單位累計參加工程實踐半年以上的經曆。

4)具有發展青年教師工程能力、知識融合能力、教學能力的培養計劃。

環境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能運用數學(含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及數理統計等)、自然科學(含化學、物理、生物等)、工程科學原理和實驗方法、專業知識(含水氣固等污染防治與資源化利用、生态修複等)和經濟決策、工程管理等知識以及現代工具,掌握工程相關的安全、健康、環境可持續發展等知識,具備開展生态與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的識别、表達、規劃、管理、模拟、分析、評價、研究、開發、設計與優化的能力,能分析、評價、控制工程項目對社會、健康、安全和環境的影響,理解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在實踐教學環節中受到足夠的專業實踐訓練。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教師應有6個月以上的相關工程實踐經曆。講授專業課程的教師原則上應具有本專業的學習經曆。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

本補充标準适合于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安全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安全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研究人類生産及生活過程中事故或災難的發生機理和規律,及其預防與應對的一類專業,包括安全工程、應急技術與管理、職業衛生工程。研究對象為工業生産、自然環境、社會生活等領域的各種事故或災難。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或災難的孕育、發生、發展的原因和規律,預防、控制與應急的原理和方法,後果及其影響分析、防控方法策略等。

1.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能夠運用數學、自然科學、工程科學、管理科學知識和實驗手段,識别危險源,為降低風險而分析、設計、研究、表達和優化解決方案,實施設計方案并評價實施績效。

2.師資隊伍

從事本專業類教學工作的教師,在其學曆教育中至少有一個是安全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學曆,或者具有兩年以上本專業類的教育培訓、科學研究、工程或管理實踐等工作背景。


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類

本大類專業補充标準适用于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工學學位的“電氣類”、“電子信息類”與“自動化類”專業。

1.課程體系

本大類專業課程體系必須提供與專業名稱相符的,具有相應的廣度和深度的現代工程内容;其課程設置必須覆蓋數學(含離散數學)、自然科學(物理學,根據需要可以包括化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和空間科學等)等知識領域及其應用,以及分析和設計與專業名稱相符的複雜對象(包括硬件、軟件和由硬件及軟件組成的系統)所必需的現代工程内容;各專業設置相關知識領域課程,形成各自特色。其中,

電氣類專業課程設置還必須包括電磁理論、能量轉換原理等核心知識領域,能夠支撐在電氣工程(包括電能生産、傳輸、應用等)中的認知識别、規劃設計、運行控制、分析計算、實驗測試、仿真模拟等能力的培養。

電子信息類專業課程設置還必須包括物理機制、電子線路、信号/信息的獲取、分析、存儲和傳輸等核心知識領域,能夠支撐在電子工程(包括電子、光子、信息等)中相應的信号/信息處理、材料、元器件、電路、系統和網絡等分析與設計能力的培養。

自動化類專業課程設置還必須包括建模、檢測、控制、系統集成與應用技術等核心知識領域,能夠支撐在現代自動化工程中的系統建模、檢測與識别、信息處理與分析、自動控制、優化決策、系統集成原理以及人工智能應用等能力的培養。

未來特設專業的課程可選擇相近專業的核心知識領域或者根據專業特色進行設置。

2.師資隊伍

講授專業核心課程的教師必須了解相應專業領域及其工程實踐的最新進展。

講授主要設計類課程的教師必須具有足夠的教育背景和設計經驗,且這些設計類課程的教學不能僅依賴于某一位教師。

交通運輸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交通運輸類專業。

1.課程體系

數學和自然科學類課程應對微積分、幾何與代數、概率與數理統計、大學物理等相關知識和運用能力有較好支撐。

工程基礎類課程應具有較好的工程力學、工程圖學、運籌學工程基礎,并對土木工程基礎、機械工程基礎、電工電子基礎、計算機技術基礎、信息控制技術基礎等部分相關領域的工程能力有較好支撐。

設置符合專業核心教育定位的專業課程和實踐環節。實踐環節應包括必要的實驗、課程設計、實習及工程訓練等,畢業設計(論文)以工程設計為主。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基礎類、專業類課程教學的主講教師,原則上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每3年應有3個月以上的工程實踐經曆。專業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不低于45%

礦業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礦業類專業(主要為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礦物資源工程)。

1.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受到足夠的專業課程、專業教學環節的訓練,滿足煤和非煤固體礦産資源(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氣田等液态資源)的開采與礦物加工的需要。

專業課必須有與課程目标要求相匹配的課堂教學、課後自主學習及與培養學生解決複雜工程問題能力相适應的課程作業及要求,并在課程教學大綱的成績評定方法和評分标準中有明确要求且有效實施。課程教學内容要與時俱進地不斷完善,以适應社會對現代化礦業類人才的需求。

專業實踐教學環節應包含:

1)至少含有三次體現不同教學目的的校外實習(總學時不少于8周);

2)畢業設計(論文)時間不少于12周,其中工程設計應占與專業定位相适應的比例;來源于礦業類工程實踐的選題比例不低于80%

2.師資隊伍

專任教師的教育經曆中至少有一個礦業類專業學曆,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教師應具有6個月以上的礦業相關工程實踐經曆。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應确保本專業學生在畢業時具備工程制圖、信息、機械工程、單元操作等方面的工程基礎;确保實踐教學體系能結合食品行業或産業的工程實際問題,開展工程實踐訓練,強化工程意識和提供工程實踐經曆。

2.師資隊伍

專業課程授課教師必須有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及相關專業的學習經曆,且應有6個月以上的相關工程實踐經曆。

材料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材料類所有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具備應用自然科學(含高等物理和高等化學等)、計算機技術和工程原理等知識的能力;系統理解并能夠綜合應用有關材料(含冶金)領域中組成與結構、性質、合成與制備(含工藝流程等)、應用(含使用性能)等方面的科學與工程原理;通過理論分析、實踐和實訓、邏輯計算、統計以及建立數學模型等方法,解決合成與制備等工藝過程的材料選擇、設計、工藝(含新工藝新流程等)及參數确定等材料(含冶金)領域複雜工程問題。

2.師資隊伍

教師的專業知識必須覆蓋專業領域中有關組成與結構、性質、合成與制備(含工藝流程等)、應用(含使用性能)等方面的内容。

儀器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儀器類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支持學生掌握信息獲取、信息處理和信息利用的基本知識,包括傳感器理論與應用、測量理論與測試技術、測控系統與儀器産品智能化及其制造等領域的核心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術和基本方法,能圍繞準确獲取信息,運用基本知識分析、設計、開發、應用儀器部件(元件)、整機或測控系統,培養學生系統思維和儀器與測控系統性能評價的能力。

專業實踐環節應保證學生熟悉儀器設計、制造過程,了解儀器生産組織方式和管理流程。

2.師資隊伍

80%以上專任教師具有在企業連續工作半年以上的經曆,或取得相關專業工程技術系列職業資格,或通過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


測繪地理信息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測繪地理信息類工程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支持學生掌握地球空間信息科學與技術的基本知識,包括地理時空基準、大地測量與導航定位、工程與工業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制圖與地理空間信息工程以及測繪地理信息技術在相關應用領域的核心概念、基本原理、技術、方法和測繪與地理信息服務相關政策、法規等,培養學生測繪地理信息的數據采集、處理、分析、服務能力。

學生須受到足夠的專業工程訓練,包括專業實踐環節。專業課程須有培養學生解決複雜工程問題能力的作業或設計。專業實踐教學環節至少應包含:

1)核心專業課程應有工程案例分析和适當規模的程序設計作業

2)有校企聯合且運行良好的實訓基地,有不少于2周的實訓經曆;

3)畢業設計(論文)完成時間不少于12周,選題需有明确的應用背景。

2.師資隊伍

專業課授課教師至少有一個階段是測繪地理信息類專業的學曆。核心專業課程授課教師應具有主持完成測繪地理信息工程項目的能力與相應經曆。


地質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地質類專業。

1.課程體系

保證學生受到該專業所必須的野外地質工作和工程技術基本技能訓練,包括地質及工程基礎教學實習和專業實踐環節。地質及工程基礎教學實習野外教學時間不應少于5周,培養學生運用地質學和工程學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分析方法,觀察、分析和描述野外地質現象的能力,掌握解決現場工程問題的方法與技術。專業實踐環節時間安排不應少于5周,應有野外、場地和室内工作量,并形成報告(設計/論文),培養學生解決地質類工程問題的能力。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教師,其學習經曆中,至少有一個階段是地質類專業。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80%以上教師,至少要有累計1年以上地質類企業或工程實踐(包括企業工作或完成工程類項目、應用型研究項目)經曆。


紡織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紡織類專業(包括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和非織造材料與工程等)。

1.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掌握揭示纖維及其集合體的組成結構、形态特征、性能演變及其規律的紡織材料學知識集,掌握涵蓋整個紡織生産鍊和全生命周期調控的紡織工程學知識集,掌握兼顧科技和人文屬性、藝術和功能統一的紡織類産品設計學知識集,以及掌握從設計、制造到銷售并集成信息、經濟、社會等要素的紡織管理學知識。能綜合運用上述知識和原理,解決纖維與纖維集合體由原材料狀态向制品狀态轉換過程中的複雜工程問題,并注重制造過程的高效化、精細化及人體和環境友好。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70%以上的教師,其本科、碩士和博士學曆中,至少有一個為紡織類專業學習經曆;80%以上的教師至少要有6個月以上紡織類或相關企業工程實踐經曆。


核工程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核工程類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至少包含如下知識領域之一:理論力學、量子力學、電動力學、統計力學、流體力學、熱力學、放射化學、化工原理。體現核安全文化。保證學生掌握核物理、輻射探測、輻射防護的基礎知識,具備相适應的實驗能力、信息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和工程制圖能力。

畢業設計(論文)必須一人一題。

2.師資隊伍

講授專業課程的教師,應具有核工程類或核物理專業的學曆或進修經曆,或者有在核工程類相關企業/研究院所的工作經曆。從事專業教學(含專業實驗教學)的教師,80%以上應具有累計不少于半年相關企業或研究機構的工程實踐經曆。認證專業的專任教師中再列入其他認證專業的不得超過50%

3.支持條件

專業所在學校應具有從事放射性工作的資質和許可證。


兵器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兵器類工程專業。

1.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教學工作的教師應具有兵器科學與技術學科碩士/博士研究生或兵器類專業本科學曆,或具有兵器行業科研經曆,或具有兵器行業工程實踐經驗。


土木類專業

本補充标準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的,授予工學學士學位的土木類工程專業。

1.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應确保學生在畢業時能夠應用工程力學、結構力學、流體力學、工程材料、工程測量、工程制圖、工程經濟等工程基本原理與方法,掌握土木類工程設施或系統的設計、建造、運維、管理的核心概念與專業技術,具有綜合運用寬口徑專業知識和技能識别、表達、分析和解決土木類複雜工程問題的能力。

2.師資隊伍

從事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學(含實踐教學)的專任教師,一般應有土木類相關專業學曆;從事專業主幹/核心課(含實踐環節)教學工作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工程實踐經曆;承擔專業課教學的骨幹教師應有明确穩定的研究方向。

專任教師每年實際指導畢業設計的學生不應超過8人。

3.支持條件

有滿足教學需要的現行工程建設法規文件、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和工程圖集,有課程教學和畢業設計所必需的正版專業軟件,有相對穩定的校外專業實習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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